单独二胎是我国的一项新生育政策,3月1日上海政策实施,作为第6个立法落实该政策的省份,上海对于生二胎方面的保障也是做的非常到位,二胎同样适用生育保险,产假、津贴待遇也可依法享受。
上海3月1日开始执行单独二胎
1上海单独二胎
2014年2月25日,上海十四届人大会通过了《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的修正案,并决定从3月1日起,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,单独家庭可申请再生育。
单独夫妻可申请二胎
可以申请上海市单独二胎两种情况
- 1夫妻双方均为上海本地户籍,且至少一方为独生子女;
- 2一方为上海本地户籍,另一方为非上海户籍,但夫妻双方有一方为独生子女。
对于满足单独二胎条件条件的夫妻,可在户籍所在地提交再生育申请,计生部门审批之后发放准生证,然后怀孕生育。
2单独二胎产假规定
生二胎也有享受产假,根据我国国务院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,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15天,难产增加15天,多胞胎生育的,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。
二胎产假98天
需要注意的是,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,符合政策的单独家庭生二孩将不再享受晚育假,即可休正常产假98天,不再延长30天晚育假。
对于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,二胎爸爸们依旧可享受10天配偶陪产假,假期工资仍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发放。
3生育津贴待遇
据上海人保局介绍,只要属于计划内生育,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,包括产假期间生育津贴补助,怀孕检查费用、生育期间的医疗费报销等。
二胎生育津贴与工资水平有关
生育津贴待遇是根据职工工资计算,不一定会比一胎少,只要用人单位正常参保,在生育时已连续缴费满10个月,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。
女性报销生育保险,只需提供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婚姻状况证明、孩子《生育医学证明》、出院证明等材料即可申领生育保险待遇。
4各地区导航
单独二胎提出后,全国各地都将尽快完成政策的完善,但因各地情况不同,在政策出台时间、执行细则方面都有不同,具体可参考全国各地区新政策导航大全。
单独二胎的提出是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延续与完善,全面启动实施之后,国家也会根据实施情况,逐步调整、完善生育政策,保障人口长期、稳定、均衡的发展。